产品收益
100万:8.6%,300万:8.6%
资金用途
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环太湖集团持有的对湖州新城公用 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城公用”)4.129 亿元的往来款 应收债权(在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转让登记)。
还款来源
还款来源:融资方收入
2016年、2017年及2018年9月末,环太湖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 76,402.06万元、70,496.05万元和29,680.93万元,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 波动趋势。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年初增加9,092.91万元,增幅为 13.51%,主要是代建工程快速增加;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年初减少 5,906.01万元,降幅为7.73%,主要是受托代建收入较年初减少 19,038.57万元,降幅为35.28%。
风控措施
应收账款转让
环太湖集团持有的对湖州新城公用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城 公用”)4.129亿元的往来款应收债权。
相关债权确认需具备的条件:1、在人民银行(中登)办理转让登记; 2、审计事务所就相关债权出具专项审计报告;3、新城公用出具相关债 务确权函。4、债权到期日晚于信托计划到期日。
担保方:湖州西塞山
湖州西塞山,成立于2009 年5 月7 日,作为湖州市重要 的投资及建设主体,承担着政府⼟地开发、保障房建设 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。截⽌2019 年1 月,注册资本为 15 亿,实际控制⼈为湖州市⼈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。
2015-2018 年9 月末,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59.33 亿元、 181.88 亿元、210.06 亿元、203.89 亿元,资产规模增长较 快。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8 年6 月29 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,西塞⼭建设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AA,评级展望为稳定。
第二担保方:湖州经开
湖州经开,成立于2013 年6 月,截⾄2018 年12 月,公 司注册资本为3 亿元,股东为湖州市⼈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。